我校校服采购工作根据市、区局有关文件与会议精神,制定如下制度:
1.应当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
2.学校应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社会信誉好的企业采购校服。
3.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本市统一的校服采购合同,及时将校服采购情况与家长委员会沟通,并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校服采购情况,自觉接受家长的监督。
4.学校将校服采购合同向区县教育部门备案。本市校服采购合同格式文本根据市教委会同市工商局制定的合同格式。
5.接受学校选择的校服生产企业应当凭校服采购合同,主动向各区县质量技监部门申报。
6.学校代办校服的具体价格由学校在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后与校服生产企业合同约定,并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奉贤实验小学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