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小学校级家委微信群管理公约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校级家委微信群互动平台已经成为校级家委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平台,成为家校沟通与合作的重要桥梁。为进一步管理好、使用好校级家委微信群,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公约:
1.校级家委主任可以依据校级家委实际情况建立校级家委微信群,群主为校级家委主任。
2.校级家委微信群依法实行实名制管理。群成员一般由校级家委主任、校级家委代表、校长和负责老师组成,进群家长应为校级家委代表。
3.校级家委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当不断增强校级家委微信群管理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校级家委主任可以邀请有经验、有意愿的校级家委代表协助管理、维护和用好校级家委微信群。
4.校级家委微信群是家委文化建设与特色建设的重要载体,校级家委主任、校级家委代表需要共同制定校级家委微信群管理的个性化实施细则。家委主任应当引导全体校级家委自觉维护管理细则的权威,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群文化氛围。
5.校级家委微信群是公共信息平台,主要用于学校或校级家委信息的知晓、家委经验的交流、工作的沟通等。发布信息要注重引导性,着力引导家委代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6.校级家委微信群交流的信息要注重公共性和适切性,群内发布的信息应该与学校教学、生活、家庭教育等相关,个别化事项不在群内讨论。不得发布含糊不清、未经核实的信息。
7.校级家委微信群使用的语言要注重正向性。言论以积极向上为宜,传播正能量。禁止涉及人身攻击和影响校级家委团结的内容,严禁在校级家委微信群里发表诋毁党、国家、社会、学校的言论。
8.校级家委微信群内杜绝任何形式的广告、拉票、红包、集赞等与学校、学生无关的内容。严禁在校级家委微信群内链接不当网页和网站,如色情、游戏、购物、病毒网页和平台。
9.校级家委管理和家校沟通不能过度依赖校级家委微信群。遇突发情况、个别事件时,尽量以电话等方式沟通;学校或校级家委发布重要信息,需要书面通知时,不能用校级家委微信群取代。
2018. 6. 5